我们村我们一家4口人,都没有土地,还有一些生了小孩的也不给分地,而有的人两口人种着六口人的地,死了的人有地,而活着的人没地种,也太不公平了吧,如果土地确权,是不是也没有我们的份呢?我们这些人怎么生活呀?
追答带着你的问题向村委会或者有关部门反映,调整土地是有村集体集体决定的。
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以前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时已经形成家庭承包合同,只要合同双方没有变更的意识表示,原合同继续履行,而不管合同双方以外的人提出意见。站在村集体的角度,曾经可以按照集体利益决定调整田地,以照顾新增人口,但现在社会发展了,村委会即使想调整,很多的原承包家庭也是不愿意的,即合同双方达不成调整承包合同的合意。
土地确权,仍是对使用权的确权,是对以前没有办理承包证的完善,并没有其他意义。
没有土地的农民不能参与分地。
农民没有土地存在很多原因。但自实行农村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以来,都是以集体决策进行分配的。就目前情况,很少再有村集体组织对新增人口进行分田地了,即曾经以户为单位分配的天地已固定化,谁家新田人口则从自家责任田里分。当然还有那些已经因征地丧失土地的农民,农村土地确权已经与他们关系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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