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了超过了25天,公司没有与我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做呢?

如题所述

您可以要求立即终止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 

1、提供给您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为1个半月的工资。

2、如果继续用工超过1个月的,您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第一个月不计算在内,前提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依据:
1、《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也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所以您有权要求终止劳动关系,您的合法权益依然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的概念及结构

⑴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限

⑵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⑶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⑷生产条件或工作条件

⑸劳动纪律和政治待遇

⑹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⑺违约责任

⑻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⑼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4-04

你可以要求立即终止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

1、提供给您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为1个半月的工资。

2、如果继续用工超过1个月的,您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第一个月不计算在内,前提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

3、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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