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伤残鉴定意见有异议一般情况是不可以撤销的,如果有异议的话,是可以再申请重新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司法鉴定意见是可撤销的,可申请重新鉴定,还可以找其他证据,推翻该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