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房产证不满二年算,过户税费约为58000元。
1、契税:缴纳人:买方; 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5%;房屋面积大于140平或二次购买(不论多大面积):缴纳房款的3%;
2、营业税:缴纳人:卖方; 房改房、商品房、普通住宅,房产证年限不满两年:缴纳房款的5.6%;房产证 年限两年以上:不用缴纳营业税;
3、营业附加税:营业附加税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缴纳人:卖方; 房产证年限不满两年:缴纳房款的0.56%;房产证年限两年以上:无需缴纳;
4、个人所得税:缴纳人:卖方; 房产证年限大于5年且为唯一住房:免交个人所得税;房产证年限不满5年或不是唯一住房:缴纳房款的1%;
5、印花税:缴纳人:买卖双方; 不论房产证年限与房屋面积:双方各缴纳房款的0.05%;
6、测绘费:测绘费缴纳人:买方; 缴纳费用:1.36元/平方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扩展资料:
证券过户
我国上海证交所双向收取成交面额0.3‰的过户费,深圳证交所不单独收取过户费,其过户费包含在交易经手费中。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取,证券公司代收 买卖上海A股股票,按成交数量的0.3‰收取,买卖深圳A股,不单独收取过户费 。
注: 对于B股,这项费用称为"结算费”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0.5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亦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0.5,最高为500港元
基金交易不收取过户费。
2012年4月30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宣布,降低A股交易的相关收费标准,总体降幅为25%。调整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A股交易经手费将按照成交金额的0.087‰ 双向收取;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A股交易过户费将按照成交面额的0.375‰ 双向收取。
2012年9月1日起上交所下调过户费为0.6‰。
2015年8月1日起 [1] A股交易过户费由沪市按照成交面值0.3‰、深市按照成交金额0.0255‰向买卖双方投资者分别收取,统一调整为按照成交金额0.02‰向买卖双方投资者分别收取。交易过户费为中国结算收费,证券经营机构不予留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过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