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8-19
根据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工伤,认定工伤,必须要有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以及事故报告,你单位应该在30日内申报,现在已经超过期限,只能由本人去申报,但是,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首先要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索赔之后,再按照工伤办理,交通事故得到的赔偿,低于工伤保险赔偿的,工伤保险给予补足,并不是得到两份赔偿。
凡是符合工伤条件的,都可以认定工伤,至于能不能鉴定伤残,那是另外一回事,从你说的情况,评残的可能不大,如果交通事故已经对她做出赔偿,即使认定工伤,你单位可以不赔偿损失,即使赔偿,也是赔偿不足的部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该员工向申请工伤认定的想法可以理解,为什么不让她随愿呢?!
上班路上被撞,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公司没有按规定在事故发生一个月内为其申请工伤认定,本身就是工作失误。
好在该员工受伤不重,也未因此而给自己和公司造成太多的损失和麻烦,而今交通事故已经解决,相关赔偿也应由肇事者进行了赔偿,无需公司承担任何责任或经济损失,应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明知该员工没有骨折之类的创伤,即使做劳动能力鉴定也难以鉴定为等级伤残。
为什么不打发她个满意,彰显公司的人性化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8-19
按劳动法规定…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工伤。公司无理由驳回,可以申请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做出相应赔偿。
第4个回答 2013-08-19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且,工伤的认定应自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因此,如果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该员工确实是处于和往常一样正常上班的途中并且不承担主要责任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但是,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是两回事,认定工伤是进行伤残鉴定的前提条件,认定为工伤后未必就可以评上伤残级别。如果无骨折之类情形,可以评上伤残级别的可能性不大。如果不能评上伤残级别,公司主要通过工伤保险基金为其支付医药费并发放因工上休息期间的工资,但如果他的医药费和误工费已全部由肇事者支付完毕,则在实务中公司一般就不需要支付了。
建议为其申报工伤,这是她的权利,而且该案来看对公司也不会有损失。
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