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多年前,一个朋友给我讲了一个笑话,把我笑翻了,后来由于肚子太疼进了医院。医生给我做手术前,问我 为什么笑成这样,我就讲给他听。他听后狂笑不止,最后竟然笑死了。
我被送上了法庭。法官让我把那个笑话讲出来,由陪审团判定是否与过失杀人的事实要件符合,我要求签订免责合同。法官宣布休庭,一天后重新开庭,宣布接纳我的意见。于是,我当庭把那个笑话讲了出来,结果有人笑得敲桌子,有人笑得在地上打滚。后来,当天所有听到这个笑话的人都笑死了。
我瞬间成了名人,各路记者纷纷要求采访我,我知道这笑话讲出去可能构成公共侵害,于是对着镜头,我含糊地说了一番话,大意就是:“理由永远是谎言,信仰永远是自慰。节目播出后,引起巨大反响。可没想到,有一天,几个神秘便衣闯进我的卧室,把我连拖带拽拉到一个黑屋子里。过了好久,一束强光照到我脸上。我勉强睁开眼睛,惊呆了,坐在我面前的人是目前惟一与我一样家喻户晓的人——总统。
总统大致交待了抓我的目的,很简单:把这个笑话录下来,然后送到中东敌对国家的独裁者那儿,笑死他。我只好答应他的要求,同时提出此笑话属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不可针对平民。总统答应了。
两星期后,总统宣布已经掌握了那个笑话的关键技术,并且在沙漠地区试用成功。这在国际间引起轩然大波,很多国家惊慌失措,国际军事学家将此命名为“笑威慑”。就在此时,东方一个国家突然宣布也掌握了该笑话,原来给我讲笑话的那哥们投靠了该国。于是,我们之间形成了“笑威慑平衡”。
三年后,4月1日,我终日担心的终于发生了:中东一个恐怖组织盗取了那个笑话的原始技术。结果,文明遭到前所未有的破坏,各国**惶惶不可终日。联合国只好召开全球首脑大会,最后将4月1日设定为愚人节。
60多年过去了,我已经风烛残年。在离开世界之前,作为历史见证人,我想有必要把这个笑话讲给大家。
[场景一]
老师:老实说,你吸烟吗?
男生a:不吸。
老师:不吸?嗯,吃根薯条吧。
a很自然地伸出两根手指夹着接过来……
老师:不吸?!叫家长来……
[场景二]
老师:吸烟吗?
男生b:不吸。
老师:不吸?嗯,吃根薯条吧。
b由于听到a的情况,所以很小心的用手掌接过了薯条。
老师:不蘸点番茄酱吗?
b一不小心蘸多了,于是马上用手指弹了弹……
老师:弹烟灰的姿势很熟练嘛。叫家长来……
[场景三]
老师:吸烟吗?
男生c:不吸。
老师:不吸,好,吃根薯条吧。
c因有前面两个例子很小心地流着汗吃完了薯条。
老师:不给同学带根回去吗?
c接过薯条后顺手就夹在耳朵上……
老师:不吸???叫家长来……
[场景四]
老师:吸烟吗?
男生d:不吸。
老师:很好,吃根薯条吧。
d心惊胆战地吃完了薯条。
老师:不给同学带根回去吗?
d又小心地将薯条放到了上衣袋里。
老师突然大喊一声:校长来了!
d赶忙从口袋里取出薯条扔在地上,用脚使劲地踩……
老师:不吸?!叫家长来……
[场景五]
老师:吸烟吗?
男生e:不吸,
老师:很好,吃根薯条吧。
e刚拿过薯条,老师说:不请我吃吗?
e赶忙双手递过薯条,然后掏出打火机……
老师:不吸?!叫家长来……
[场景六]
老师:吸烟吗?
男生f:不吸。
老师:很好,吃根薯条吧。
f心惊胆战地吃完了。
老师:突然大喊一声:校长来了!
f手心冒汗,但仍镇定地低头说到:校长您好!
老师:校长会闻到你嘴里的味道的。
f掏出薯条:不会,还在这呢,火都还没点……
[场景七]
老师:你到底吸不吸烟?
男生g:向上帝保证,绝对不吸。
老师:真的不吸?好,来吃根薯条吧。
g非常自然接过薯条吃个干净。
老师:真是个好孩子,你一般喜欢什么牌子的薯条呢?
g(得意忘形地):大中华……
[场景八]
老师:吃根薯条吧。
男生n:谢谢,不会。
老师:……
追问这故事看过至少五遍……
追答好吧,爷您笑点高,还是听相声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