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的一个问题:假如16年10月10日入职,试用期6个月:问题1:几月

关于劳动法的一个问题:假如16年10月10日入职,试用期6个月:问题1:几月
关于劳动法的一个问题:假如16年10月10日入职,试用期6个月:问题1:几月几号试用期结束!2:关于新劳动法,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3天后用人单位无条件配合办理离职手续:问题(1)3天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问题(2)以书面形式,还是口头通知也可以?因为劳动法规定试用期结束后再提离职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才可以。(3)以公司内部电子邮件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否算书面形式?设了回执(4)是否是4月9号试用期最后一天?(5)4月7号提离职,因为4月10号就过了试用期,是否7号提离职也算试用期内提,可以3天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2017年4月9日结束。
(1)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这三天是自然日。
(2)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口头,也可以书面。如果是口头一定要保留好证据。
(3)电子邮件也可以视为书面形式,但建议你最好以书面形式。
(4)2017年4月9日 为试用期结束日。
(5)4月7日提出辞职是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不是自动解除,是需要用人单位给开解除合同证明才可以。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