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的一个问题:假如16年10月10日入职,试用期6个月:问题1:几月
关于劳动法的一个问题:假如16年10月10日入职,试用期6个月:问题1:几月几号试用期结束!2:关于新劳动法,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3天后用人单位无条件配合办理离职手续:问题(1)3天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问题(2)以书面形式,还是口头通知也可以?因为劳动法规定试用期结束后再提离职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才可以。(3)以公司内部电子邮件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否算书面形式?设了回执(4)是否是4月9号试用期最后一天?(5)4月7号提离职,因为4月10号就过了试用期,是否7号提离职也算试用期内提,可以3天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