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武岩生) 记者昨天从省地税局了解到,自2009年1月1日起,我省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次营业额1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后,凡达不到起征点的,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附征的税种(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义务教育费)不再征收。 80%以上个体户将增加收入 省地税局统计数字显示,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后,全省预计有7.6万户个体工商户不再缴纳营业税,预计减少营业税收入9000万元,80%以上缴纳营业税的个体工商户将增加可支配收入,与此相关的从业人员和家庭也将直接受益。 据了解,河北省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今年1月1日起刚由月营业额1000元调整为3000元,调整后当年全省减少营业税个体工商户数达5.5万户,影响营业税收入6000万元。实践证明,起征点的调整,对个体经营者起到了减轻税负、促进发展的作用,涵养了税源,社会反映良好。“连续再次提高营业税起征点,主要是为了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经济造成的不利影响,充分发挥税收的调控作用,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体现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小个体户一年可免税3000多元 省会青园街一家水果店的老板告诉记者,如果把起征点提到5000元后,他将得到不少实惠。他的小店一个月的营业额也就在4000元至5000元,如果按照5000元来算,那么他每月将省下近300元的利税,一年意味着免税3000多元,等于多了半个多月的收入。 据省地税局的相关人士介绍,营业税起征点和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意义不同。个人所得税,只有个人收入超过起征点才征税,而且只对超过起征点那部分征税。营业税虽然也是收入超过起征点才开始征收,但是其全部收入都要缴税。比如,某饭店月营业额为6000元,那么该饭店应该缴纳营业税,而且这6000元都要缴税。这意味着,起征点调整后,我省月营业额超过5000元的个体户不会少缴税,但是低于5000元的受益非常大。 服务业、娱乐业受益最多 目前,我省对绝大多数个体户的税收征缴是定额征收,个体户要按事先计算好的标准,每月定额缴税。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后,很多个体户的缴税额度将相应减少。据省地税局流转税处有关人士介绍,此次营业税起征点调整涉及面较广,很多个体工商户会因此受益,从行业来看,服务业、娱乐业受益最多,其中服务业减少营业税户数达3.4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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