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和我分手后要求我返还他送我的皮包,首饰,衣物之类的东西,但是有的都用过了,他母亲要求我把钱打到他的账户里。否则就要起诉我,请问这样对吗?我是否有义务付给他钱?我们俩是相处了才一个半月,发现性格不合适,我家里反对我们在一起,他后来居然问我要回他送的东西,请问这合理吗?
我们就处了一个半月怎么可能谈到结婚呢?确实以结婚为目的,但是没有婚约一说
很多都是哪一方反悔哪一方
返还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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