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说,要看具体的情况,以及当地人社局的态度。
一、发生意外,如果受伤,这本身肯定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如果受伤后导致在48小时内死亡的,肯定也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三、工作期间发生意外导致病情加重,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
从法理上讲,应当认定为工伤,因为病情的加重与意外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从有利于劳动者的立法宗旨考虑,可以视之为意外受伤所导致的直接后果。不过,具体的病情还要具体分析,比如糖尿病之类的疾病,意外受伤与其之间很难认定为存在因果关系,这种情况就不能视同为工伤了。只有受伤本身,可以认定为工伤,原来的基础疾病不宜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