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情况企业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我们公司刚刚成立,对社会保险这块不太熟悉。公司里的员工大都是外地人,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可以以补助的形式体现在工资里吗?

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而且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劳动关系的双方对此不可协商变通。

1、《劳动法》七十二条,基金来源,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劳动法》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扩展资料

以个人身份缴纳的社会保险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按照规定,灵活就业的人员,以个人名义自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不纳入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加人群范围。

而且,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是带有强制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会保险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1-01

第2个回答  2020-03-24
第3个回答  2013-08-16
不可以,按照规定,必须自建立劳动关系,就为劳动者开始缴纳社保的,即使你以补助的形式发给劳动者,劳动者一样可以告你不交社保的。
一般来说是要在公司注册地缴纳的,你还可以到当地咨询一下,有的地方外来劳动力是缴纳综合保险的,要比社保少很多,这样你的负担小一点。
建议你打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热线了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7-07-15
  近几年来,国家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给职工参保。但是有些企业还是顽固不化,不帮员工缴纳养老保险。 作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是基本的义务。各个单位在用工时必须遵循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缴纳国家强制性的各项社会保险。 如果员工从企业离职,这样的情况才可以终止缴纳社保。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