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8、9个人,来这个公司已经有一个月了。我们都是今年7月才能毕业,有的同学是这个公司去大学招的,有的是在网上接到面试通知才来的。
当时给我们来面试的时候说的是实习前期1000,还有实习后期还有学习期,加起来差不多一年。但是满一个月的时候,发到我们手上的只有200元。
后来公司解释说,‘是要领到毕业证的时候才能按实习前期实习后期...来走,这段时间是提供平台安排经验丰富的人指导我们学习以及公司选拔,等领到毕业证双方选择才按那个程序走,给200元是出于想到同学们来回学校的车费补助,没领到毕业证前算是同学们的一个见习期,这段时间同学们只是在学习没有给公司作出什么实质性的工作’。
可是我们当初来的时候提都没提有见习期,就是按照实习期1000那个来说的,大家都有种被欺负的感觉,如果他一开始就说我们考虑后来的话就不会有这种心情,但是完全是满一个月了我们向上级反映才来给我们解释的。每天也是按时上下班打卡。这期间也没签任何合同之类的。
后面听到一个姐姐给我说如果你工作满一个月,还没签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可以按双倍工资计算,实习期见习期也应该是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我想请问下还没毕业的大学生可以按照劳动法来保护自己吗?我们上的这一个月可以拿到最低工资的标准吗?
实在不好意思没有什么财富值,可是真心希望了解劳动法的各位帮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