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的时候被确认为入党积极分子,毕业转到工作单位后仍为入党积极分子。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培养、教育约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八条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培养、教育约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条 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