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主动向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内容是用人单位未与本人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而且你可以向单位提出赔偿要求:1、不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从建立劳动关系的第二个月起,2、要求用人单位为你在工作期间缴纳社保,3、如果用人单位仍然不理,那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劳动监察委员会举报,主张你的权益。当然,还可以要求单位给予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加班费、补贴、津贴、奖金等。希望你及时收集有关证据。便于日后处理或打官司,因为证据很重要。刚才我说的,如果单位与你签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那么这些权益就成为泡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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