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跪求: 双车事故 对方全责 如何索赔?

春节前与别人的车发生擦挂,交警出了交通事故认定对方为全责,对方保险公司在4s店定损1900元,修车耽搁8天时间。车修好后我打电话让对方垫付修车费,对方要我自己垫付,相持不下我只有自己垫付,因为对方态度不好,我想让对方赔偿打车费和车辆折旧费(我的车还不到两年,以前从未有过擦挂)行不行呢?有没有必要去起诉对方呢?请高手支招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摩托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3、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你查阅一下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4-12
可以提出要求,前一个费用现在明确予以支持了,就是修理期间合理的替代性交通费用;后一个过程比较复杂,要评估,而且有的地方法院支持有的不支持,司法实践中不确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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