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三方协议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上只有人才交流中心的章,没有社会保障局的章,因此学校说无法派发报到证,只能打回将档案和户口原籍,和单位交涉单位说只要一个人才章就足矣,无需其他公章。我该怎么办,两头互相推诿。本人签的事业单位但没有编制,烦请知情人士细心问我解答,小弟不胜感激涕零。打回原籍对我干部身份有影响吗。
人才交流中心承载着人力资源与劳动社会保障局的人才交流管理职能。
只要有其章就可以了,社会保障的关系从属于人才引进并建立的劳动关系而建立,不会受到影响。
方协议,要求单位有接收能力,不但有正式的实习协议,还要有档案和户口的接收能力。
请你核实一下,如果没有这个能力,的确是不能签的
扩展资料:
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依法行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负责劳动信访工作;负责劳动普法工作。综合管理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承办劳动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负责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的具体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政策性就业安置、失业职工再就业的服务工作。
受委托承办用工申报、招用外省劳工和招工广告的核准工作。
负责劳务扶贫和劳务合作工作;负责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服务工作;负责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负责流动就业统计工作;负责临时工调配费核缴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