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公司入职2年来,普通岗位业务(不涉及公司机密)公司一直没有和我(公司其他员工一样)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前几天公司拿出一份合同(没有福利待遇、五险、工资计算方式等体现员工权利的条款)和竟业禁止协议(协议中关于禁止员工离职后2年不得从事该行业或相关行业的禁止问题,没有明确的补偿条款,且这个协议公司设计人员,技术人员不需要签)就这个问题我(其他员工也有意见)提出异议,公司没有做出合理的解释且态度强硬,要不签合同,要不离职。现在已经提交离职书,但是公司却又各种刁钻不签字。
问题一:在这一过程中公司或者我有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应该受到什么惩处?
问题二:我需要如何维权,如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司需要付出什么经济补偿?
问题三:我能申述那些应该的经济补偿?
问题四:入职一年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但实际根本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怎么办?员工可以申请得到那些补偿?谢谢!
问题五:公司让我写了离职书,离职原因我写了“因合同条款和竟业禁止协议协商不一致“,这样我的相关权益能得到保护么,还是算我自愿离职与公司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