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02-14
财产问题是离婚官司的重要原因和焦点,即便判决结果终于公布,在实际执行中经常也会遭遇很多困难。据姻深缘浅律师了解,新《婚姻法》颁布于2001年4月,与旧《婚姻法》存在多处不同,比如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总体而言,与旧《婚姻法》比起来,新《婚姻法》变化最大的是对于房产如何分割的处置。关于房屋的规定是这样的,如果夫妻任意一方在婚前签订有不动产买卖合同,凭借个人财产支付房屋的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的共同财产还贷。若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在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共同协议处理。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那一方,同时,尚未归还的贷款则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至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仍应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划分,由产权登记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适度的补偿。
掌握权利,就要履行义务,这一点,新《婚姻法》做的很好。以上姻深缘浅律师的回答,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