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2-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30号
第二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一) 有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上述法定离婚损害赔偿情形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可以少分或部分给男方夫妻共同财产。小孩在1周岁以内原则随母。
第2个回答 2012-12-12
1、夫妻一方有第三者等出轨行为的,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2、小孩抚养权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确定,一般来说,不满2周岁的小孩抚养权,原则上判归女方。
第3个回答 2012-12-12
夫妻一方违反忠实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害,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并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原则上不满2周岁的小孩归母亲抚养,但是更重要的是看哪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第4个回答 2012-12-13
男方有过错,在分割财产是可以适当少分或者不分,小孩子才一岁,一般都会判给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