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是多少?

如题所述

目前,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由基本退休费和退休津补贴组成,所需经费由原在岗工资经费渠道解决。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的,退休后由社会保险核定和发放基本养老金。
养老金不足退休待遇的部分,由原经费途径补足差额。
(1)基本退休费
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国
人部发[2006]60
号)规定,退休人员的基本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基本工资(岗
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工龄越长,计发比例越高。有特殊
贡献的劳动者在办理退休时可适当提高基本退休费,如全国劳模荣誉获得者和
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但提高后的基本退休费不得超过原工资标准。
(2)退休津补贴
根据《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13
号)和《关
于印发<卫生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
见>的通知》(国人部法[2006]111
号)的规定,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补贴退休时
全额发给,如在岗时享受的教龄津贴、护龄津贴和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3)基本养老金
1997年,我国建立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主义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
号)提出,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
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缴费年限累计满
15
年的,退休后可按月领取社会
保险发放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发放为:假设退休后剩余寿命是
10
年,将个人养
老金累计金额统一除以
120
得到每个月的养老金标准。当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
年龄而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
15
年的,退休后从社保局一次性领取劳动者本人
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累计本金,不享受基本养老金(目前已调整为:当劳动者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
15
年的,可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至
累计年限达到
15
年,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通过对比分析,我们了解到,
社会保险基金发放的养老金属于基本保障性质,发放标准低于按事业单位标准
核定的退休待遇,但是由于社会保险基金的强大支持,退休人员确保能按时足
月领取社保养老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2-09
1、正常退休:年龄达到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连续工龄(含折算工龄,下同)10年的应当退休。
  2、提前退休:三种:一是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是因病或非因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50岁,女45岁,连续工龄10年;三是特殊工种(井下、高温,高空、特繁工种、有毒有害工种)男55岁、女45岁,连续工龄10年。
  3、退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
  特别说明:一是凡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除按规定延长退休年龄或留任者外,都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不需本人提出申请;二是出生日期是客观存在的自然情况,不得随意更改,如干部档案和户口档案不一致的,以其中最先记载的日期为依据。2006年,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发文不再办理更改出生日期。(组通字〔2006〕41号)
2006年工改后离退休费的计算办法
  根据国人部发〔2006〕60号、鲁政办发〔2006〕108号文件规定,2006年7月1曰后离退休的人员,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暂按下列办法计发离退休费:
  (一)离休人员。
  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或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
  (二)退休人员。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4、提高退休费比例
  持独生子女荣誉证的父母:《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第第二款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
第2个回答  2019-12-08
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基本的退休分是3000多块钱,没有多少。aqui te amo。
第3个回答  2019-12-08
1、正常退休:年龄达到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连续工龄(含折算工龄,下同)10年的应当退休。
2、提前退休:三种:一是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是因病或非因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50岁,女45岁,连续工龄10年;三是特殊工种(井下、高温,高空、特繁工种、有毒有害工种)男55岁、女45岁,连续工龄10年。
3、退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
特别说明:一是凡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除按规定延长退休年龄或留任者外,都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不需本人提出申请;二是出生日期是客观存在的自然情况,不得随意更改,如干部档案和户口档案不一致的,以其中最先记载的日期为依据。2006年,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发文不再办理更改出生日期。(组通字〔2006〕41号)
2006年工改后离退休费的计算办法
根据国人部发〔2006〕60号、鲁政办发〔2006〕108号文件规定,2006年7月1曰后离退休的人员,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暂按下列办法计发离退休费:
(一)离休人员。
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或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
(二)退休人员。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4、提高退休费比例
持独生子女荣誉证的父母:《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第第二款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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