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外企offer,但是写着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并没有经过我同意,请问合理吗???

大家好,刚刚收到之前面试一家外企的offer,里面试用期工资, 转正税后工资,五险一金福利待遇什么的写的都很清晰,但是其中劳动合同3年。并没有询问过我啊,请问这个合理吗?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算合理。签3年是为了让你的试用期更长些,这样他们更好的考察你。因为合同期限和试用期时间是成比例的。3年的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半年,一年的合同,一般是2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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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22
合同的期限长短不影响你随时离职的权利,你有权在合同期内随时离职,只需提前30日通知公司即可,不需经过其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只是 一般3年的合同试用期很长 但不会超过六个月 企业应该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 这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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