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怎么办

如题所述

具体如下:

根据《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七、军人退出现役时,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依据军人退役命令,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或者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报到通知,以及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军务部门或者政治机关干部部门的审核认定意见;

开具《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下简称《缴费凭证》《信息表》,见附件1、2),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通过银行汇至退役军人安置地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凭证》《信息表》和银行受理回执一并交给本人。

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同时向退役军人安置地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邮寄《缴费凭证》和《信息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军队财务部门邮寄的《缴费凭证》和《信息表》,核实到账资金无误后,为退役军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役军人应及时到安置地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九、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存其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按规定计息。待达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1-02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由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转移到地方负责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你可以这两个地方都去问一下,大部分是会自动转的,希望能帮到你~~
第2个回答  2019-09-03
我小孩是在校大学生从学校地参军入伍,今年退役他的基本养老保险移接是在入伍地还是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第3个回答  2021-03-12

第4个回答  2017-06-12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理流程:
退役士兵、义务兵、士官、军官、文职人员安置或自主就业到天津市各类企业工作的,在其企业就业参保后,由其企业属地社保分中心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未就业的退役军人,户籍转入本市后,在户籍地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接收专户参保登记后,由户籍地所属社保分中心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军人入伍前曾在外省市就业,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缴费年限应作为原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办理退休时,养老待遇领取地确定为天津市的,再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衔接手续。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所需资料:
1、计划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本人户籍薄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2、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时未选择自主就业的士兵;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的退役义务兵、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和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士兵,以及复员的军官、文职干部:《关于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信息的函》、《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本人户籍薄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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