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不干了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

本人在一家私人的小公司上班,入职时没有签合同,没有任何人跟我说过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现在我找了一家新公司,让我这几天就入职,跟现在的老板提出辞职却遭到拒绝,称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拒绝支付工资,态度很不好,现在我该怎么办?大家看看这样做行吗:他公司有一台笔记本电脑,现在估价跟我工资差不多,我可不可以直接拿走电脑再跟他说用电脑抵工资?

辞职不干了老板不给工资可以直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其支付工资。在讨要工资的时候切忌私自拿对方的财物,在未经对方允许的情况下,私自拿走笔记本电脑属于盗窃的行为,应当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来解决问题。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关于劳动监察的其他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政府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7-28
  用人单位拖欠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第2个回答  2018-09-28
不可以,你这样是算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投诉电话可拨打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一些地区没有开通可以通过114查询,有些地区需要通过固定电话拨打)。省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投诉电话在本空间的“阳光推荐”可以查到。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3个回答  2013-06-28
1、没签劳动合同,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缴社保等;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3、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4个回答  2018-09-19
一、你因自身原因离职,提前一个月通知是法律的规定,你应该遵守,否则因此给单位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你可以辞职,不用等一个月。
三、你不能拿单位的电脑,这种行为涉嫌违法严重的话涉嫌刑事犯罪,一定要通过合法的手段解决,否则得不偿失。后悔终身。
四、拖欠你的工资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和末签劳动合同的双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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