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车耽误了我很长时间,但是以为撞得不厉害,几天就能修好,只向对方要了200元,哪知修了两个星期,我向对方要更多的误工费和上下班车费以及没有车开的相应补偿,对方不肯,说没有这方面的法律依据,以前赔的200块他们已经是很仁义了,请问我的主张有没有法律依据,是否应该让他们再淘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