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7-03
我是一个已经离了婚的女人,当我走过离婚那一段艰辛的历程后,再看各位网友写下的关于离婚的文字,心中很多的感慨。下面根据我自己的经历,提出一些建议,不是一定劝合或者劝离,而是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
1、当婚姻出现裂痕,是谁的错?
起初,我总觉得自己是无辜的,是个“受害者”,这样就越想越委曲,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这样一个好的女人,却得不到老公的真心。其实即使到现在,连我的前夫也承认我们婚姻失败的原因90%以上在他。但是我已经不再这样看了。这个世界上好人很多,但并不是两个好人在一起都能幸福。而且,婚姻在某种程度上来讲有偶然性,你在一个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遇到了一个可以和你结婚的人,于是便结婚了。在这长长的一生里,人生还会有很多新的境遇,心情也会随之而改变。当你觉得不那么爱了的时候,往往婚姻就会出现问题。或者,其实两个人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很稳固的基础,彼此在一起并不适合。所以,错的不是你,也不是他,而是缘份。
2、孩子是不是不能离婚的理由?
我一直坚信,孩子不应该是左右两个成年人之间关系的理由和借口。我和前夫没有孩子,所以很多人说,在这一点上我是幸运的。我看过很多身边的例子,我认为,离婚家庭的孩子不一定就会是问题儿童、问题少年,而那些凑合着过的家庭的孩子,也不一定就因为父母的牺牲而健康成长。而且,当这些孩子长大以后,他们不会因为你牺牲了自己一生的幸福、给了他(她)一个稳定的家庭环境而感激。要是你说:“不是为了你,我早和他离婚了。”多数孩子都会反唇相讥(或者在心里说):“谁不让你们离婚了?你以为不离婚整天吵架就是对我好?你们给我这样的家庭就能让我健康成长了?”我有一个朋友曾经对我说过这样一句让我终生难忘的话:只有你自己幸福快乐,你才能让你身边的人幸福快乐。
3、要不要继续残缺的婚姻?
有很多网友都提出:婚姻就像是一只碗,破了很难再恢复原状,即使粘上了,裂痕也永远都在。这是非常真实的。我曾经试着去原谅,但是被原谅过的男人,似乎总是记性不好,即使当时再痛哭流涕,过不几天也会忘得一干二净。我也像很多留过言的网友一样,曾经老公的短信一响就心慌,打他的手机他不接我就会觉得他们又在一起……说白了,我不能说服自己再次信任他,这是我永远也战胜不了的心魔,而他,也确实一次次再让我失望。失去了信任的婚姻,就好象没有了地基的房子,经不起一点风雨。所以,我冷静分析了一下,首先我问自己,现在这个状态的婚姻是不是我想要的那一种?答案:不是。继续这个婚姻,我还能幸福吗?答案:我这辈子再也不能有幸福。如果离婚会怎样?答案:也许可以找到一个好的、适合自己的男人,也许找不到,所以机会是一半一半。也就是说,不离婚,我这一生是百分之一百不会再幸福;如果离婚,那我至少还能有一半的机会找到自己的幸福。而且,我虽然不是一个完美主义者,但是我很注重感情生活,觉得精神比物质更为重要。就这样,我下了离婚的决心。
4、要不要顾及周围人(如父母等)的感受?
当然要。我想除非对方是十恶不赦的坏人、罪犯,不然家人对离婚的第一反映肯定都是不同意。我曾经在离婚前反复和父母讲我的感受,而且一再重申我在这个问题上是很慎重的,但我父亲始终就是一句话:能不离还是别离。最后我是一个人单枪匹马地离了婚,事先和事后的一年多都没有告诉任何人。一年多以后,我才找了个机会先告诉了父母,然后是亲戚朋友等其他人。之所以这样,我是反复考虑过,觉得自己不是在冲动中做的决定,所以也不想让别人的想法左右了自己。
经历过离婚的人都知道,有的时候觉得自己下了最后的决心,但是也许别人的一句话,或者电视里的一个镜头,就会让你改变决定。这种反反复复,能使一个人丧失所有的自信和理智。我既要做自己决定了的事,也要顾及家人的感受,但是这是有主有次的。因为大家都听说过,婚姻如鞋,舒服不舒服只有自己知道。父母有再好的婚姻,孩子有再好的前程,也代替不了自己一辈子的幸福。我不赞成有的人说自己的婚姻“如鸡肋”,因为婚姻要是在你眼里已经“食之无味”而且不能改变了,那么就应该勇敢地去结束它,而不是整日怨天尤人,悲影自怜。幸福不是谁可以给予谁的,而是靠自己的勇气去争取。
5、用不用在经济上或人际关系等方面去惩罚有过错的对方?
在这一点上,我觉得每个人考虑自己的感受和接受能力就好了。我选择了不。我在整个离婚过程中,没有去他的单位闹过,没有和他的任何一个亲戚、朋友去历数他的罪过,没有随便找个男人给他戴“绿帽子”,也没有找过那个所谓的“三”。因为我觉得,那些都不可能最终解决我和他之间的问题,要是他不打算改变,即使我找国家领导也没用,即使我和一百个男人上床也没有用,那只会使我们之间的关系更恶劣,还会让我自己有负罪感。再说,现代人的婚姻没有包办的,都是自己的选择。当初选择了那个人,他肯定有一些你欣赏的地方。离了婚,大家还要各自过各自的生活,还要各自在那个人际关系圈子里做人。给别人留一条后路,不置人于死地,越是艰难越不能让自己丧失理智,这是我的做人原则,留白天地宽。关于经济方面,我只知道我们挣了一些钱,但我是一个没有数字概念的人,所以家里的钱都是他控制。起初他也想用经济来制约我不和他离婚(很奇怪,无论错在哪一方,多数情况下都是由女人提出离婚,而男人不愿意)。后来我很清楚地告诉他:即使我拿不到一分钱,我也要离婚,因为我和他结婚的时候就不是为钱。我们离婚的时候他给了我一笔钱,不多,我知道这不够我们家庭财产的一半,但是我什么也没说。
从心里,我要的是解脱。有的人可能觉得我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反正我也没有小孩,离了婚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现在的女性,无论好坏、无论挣钱多少,都有属于自己一份工作,养活自己是不成问题的。也许离婚会使生活的物质水平下降,但是想一想,哪个人离婚是因为物质上的不满足?所以,我觉得物质不应该是让自己从生活的阴影里走出来的障碍。因为可能得不到那份应得的财产而拖着不离婚,到头来只能耽误了自己的青春和再次得到幸福的机会。而且,有孩子的人在离婚的时候法院都会判对方每月出抚养费,虽然有时候不多,但是对于孩子来说,可以满足基本的生活条件就好了,他们盼望的不是新衣服、好玩具、几百块钱的书包、MP3,而是一个好的家庭氛围。当然,这只是我的选择,因为我知道,如果我选择了在什么方面去报复,以后我会后悔自己那么做。从和他相识、相恋到结婚到最后离婚,十年的时间,我一心一意地付出,就是为求得不愧对自己的选择,其实这并不是对于一个男人的忠诚,而是我不想愧对自己对于婚姻的承诺,想求得自己内心的坦荡。但我说了,每个人要考虑自己的感受和接受能力,如果你觉得唯有报复和惩罚对方才能使你这辈子心里舒服一些,那就尽管去做吧,只要别违法乱纪就行。
6、离了婚还能做朋友吗?
我的选择是不。离婚的时候我就表示,一旦离了婚,我希望我们之间不再有联系。他曾多次说,即使离了婚,他也把我当成是家人,甚至当成他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这辈子他有吃的就不会让我挨饿。但是我不愿。离婚后因为一些事,我们见过一两面,但我仍不能面对他。见到他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前世,那些付出、那些过往的青春岁月、那些在内心最深处不能示人的伤痕,都像潮水般无法阻挡地涌现在面前。我知道我今生都不会再忘记些,但是我真的不愿再一次想起,所以只能选择让这些往事尘封在记忆的某个角落。我无法像朋友一样对待他,所以我更愿意和他失去联系,和他成为陌路人。我甚至希望能有机会去另一个城市工作,这样就可以看不见那些熟悉的街道,不去触碰心中的伤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4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这就是离婚的理由,只要符合上述情况,就可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11-20
第三十一条制度: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制度: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4个回答 2020-09-22
在日常生活中,离婚经常发生。导致离婚的原因也有很多。具体离婚的原因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由于经济问题或生活发生重大改变时引起的离婚
2、缺乏爱的婚姻或不能同步成长的婚姻
3、缺乏两性相处的技巧与方法,不懂的如何满足对方的需求,彼此感受不到对方的爱,误认为感情已经破裂而导致的离婚
4、婚外情或个性不匹配
5,一方出轨
同时,任何人的婚姻状况,都涉及其隐私权,属于其自由选择的权力范围,不要过度关注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