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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不喜欢的人,我想无论对方为我做什么,我都不会有多感动的。
因为我对感情的问题非常分明,那就是感动不是爱,因为我知道我不会因为一个人对我有多好,就贸然去接受对方的爱意。
有的人对感情比较直接,他们对不喜欢的人很直接,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完全不存在时间久了就有感情了。
所以就算自己是被别人喜欢的,自己也明确表达了拒绝,但对方依然不放弃,那就跟他们没关系了。
但有的人就不一样,他们对感情的态度比较感性,因为不忍心拒绝,因为不愿意让对方白白付出,所以就勉为其难的接受。
但那种接受只是圆了对方的心愿,对自己来说还是一种折磨,时间长了只会让两个人都陷入一场漩涡。
我虽然如此,但也不是完全的铁石心肠,所以就算是我不喜欢的人,有些事戳中了我的软肋我也会感动。
相比于生病时被照顾、在公众场合被呵护、或者遇上重要节日准备礼物和惊喜,我更容易感动的还是一些生活里的小细节。
比如我不经意的一句话,或者随口提及了什么想法,对方都能牢记在心,然后为我伸援手或想办法。
在我看来,这就是一种非常不错的状态,从朋友的立场来看真的很感动,但也只能到此为止了。
如果我们可以做朋友,那么对方在我心里的印象,可以从不喜欢变成对朋友的那种喜欢,这就算是我所能被对方感动的最大限度。
喜欢一个人就愿意奉献,就渴望着有一天能感化对方,这是每个人面对爱情的本能反应。
但对把喜欢和不喜欢分得很清楚的人来说,喜欢自己的人所有付出,都能深深感动自己,但那种感动永远无法变成真正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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