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直感情不和,已经分居四年了,女方还不同意离婚,法庭会怎么判,需要赔偿什么

如题所述

婚姻家庭法32条第4: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先协议离婚吧,如协议不成,再诉讼离婚。如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没有给对方造成精神和身体上的损害,可对共同财产平均分配,不许做任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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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28
1、您这种情况,法庭在调解无效后,一般都会判决离婚。
2、关于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离婚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司法解释。
顺祝幸福!
第2个回答  2012-02-02
分居满两年是法定感情破裂的情况之一,而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依据,所以你已经分居四年了,法院会判决离婚。至于你是否要赔偿,那要看你是否在这场离婚中有过错否,没有的话不需要赔偿。
第3个回答  2012-01-28
哈哈,这好办呀,分居二年,法院就会判离婚的。确实没有感情了嘛。
但是,如果有过错的话,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第4个回答  2012-01-28
利用法律超过半年分居应该能够办理;两人已经结婚怎么不能好好谈谈、好离好散呢?实在是不行可以走法律角度维护自己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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