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责任怎么认定

交警判电动车全责

这要根据双方的过错与不当程度,事故责任的构成来认定责任。值得说明的是:电动车不一定就是非机动车,电动车也可能属于机动车范围。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根据国家新标准,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技术要求”:

第5.1.1规定:“最高车速,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
第5.1.2规定:“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

第5.1.3规定:“脚踏行驶能力,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区别关键在于驱动方式,最高时速及空车质量。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0-12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
根据你的描述,电动车是在你右侧,有优先行驶权,不过当时道路的具体情况怎么样,不清楚。这种情况,机动车一方要么就是全责要么就是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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