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了,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如题所述

工作一年了,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扩展资料: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北京人保局官网-《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7-05

1、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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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2-01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及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还有什么问题的话,欢迎来电来访。地址和联系方式参见图片。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8
前提是你还想不想在这家公司继续工作了?但无论如何都要先学习一下《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条款,找到相关法律依据。
1、如果想继续干,首先要静下心来想一想,你到底想要得到什么?只是签合同吗?然后再找公司领导去主张自已的权利,但要注意说话方式和语气,其中要隐含着我知道相关的法律依据(要让领导明白),尽量要在友好的气氛中处理问题,在单位工作还可以继续。
2、如果不想继续干,你首先要拿到能证明你在公司工作时间的证明,比如第一个月的工资条等证据,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公司违法行为,主张自已的权益,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交社会保险,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而且还有赔偿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9-02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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