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婚后买的,是我自己的钱买的,但是写了俩人的名字,红本在手的,现在闹离婚,怎么不经过她的同意把房子直接卖掉,我知道一般是卖不成,看能有什么小道走,请各位大神帮忙
不能卖掉,必须产证上所有共有人签字同意才能过户。夫妻共有财产,即使产证上没有另一方的名字,也需要双方签字同意才能办理过户。
住房共有,办理过户,需要俩人和买家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过户。
夫妻共有财产,应经过夫妻双方同意才能出售。但因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如果第三人不知情的,可以主张善意取得,而主张买卖有效。
扩展资料: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