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年满60岁,用人单位不给予签订劳动合同吗?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年满60岁用人单位不给予签订劳动合同。
但60岁了,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公司不会签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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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4
旧的劳动法中第一百条也已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什么时候,不交保险,都时不允许单位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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