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工作3年了,一直没签订劳动合同,没交保险。我该怎么办?

同上。单位发工资都是现金。到最后弄个离职表行吗?能证明我在单位工作吗?我能得到什么?怎么和他谈?我基本工资1500,他应该给我补多少保险金?3年的。谢谢
济南的

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可以随时离职的,还需和公司协商一致,或者提前30天通知公司离职。

但是,公司有义务和您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开始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例如,你入职7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则公司在正常发放工资的基础上,还需再支付您6个月工资。

收集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书面劳动合同签订在前,实际用工在后的,劳动关系自实际提供劳动之日起建立;实际用工在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后的,劳动关系早于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建立不受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影响。

1、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外,都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具备必备条款,且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劳动合同内容公平合理,用人单位不得以强势地位压制劳动者而制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
3)平等自愿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平等,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出于自愿而签订。
4)协商一致原则:协商一致原则是指合同条款是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不得强迫订立劳动合同。
5)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一项社会基本道德原则,为人处世均应当遵循该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欺诈对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1]
2、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确立,不能进行口头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任何一方不签劳动合同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 [2]
3、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一旦员工的岗位、报酬等内容发生变化,或者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免在今后可能的劳动纠纷中陷于被动。

4、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1)试用期;
(2)培训;
(3)保守秘密;
(4)补充保险;
(5)福利待遇等。

5、劳动合同“无效”红线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用人单位如果存在上述行为,劳动者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无效要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劳动者不能因为存在上述情形在不经过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认定的情况下,自己单方面认定劳动合同无效而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的法律后果:

(1)工资照付

不免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经济补偿金照给

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五项:用人单位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还要赔钱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劳动者未签或到期后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的后果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解读:用人单位自实际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用人单位就需依法承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最长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并且还不能据此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还要面临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风险。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3-23
你要提供你在该单位工作3年的证据,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关系 举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2005)12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1、没签劳动合同工作3年了,已视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工作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已过(时效一年),不能主张。
2、没缴社保,你可主张单位为你补缴3年的社保。养老保险1500*28%(单位缴20%、个人缴8%,医疗保险1500*10%(单位缴8%、个人缴2%,失业保险1500*3%(单位缴2%、个人缴1%)工伤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3、如果你要辞职,可以单位没给你缴社保为由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书,可马上走人。并可主张(工作3年)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9-18
律师建议如下:
1、没签合同、没买社保,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如果你因此提出离职,那么公司是需要支付你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并补交你的全部3年的社保。
2、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和工资情况,那么建议你去跟公司领导谈话时,录音,并将该录音作为证据使用。另外,工友的证言、你的工作记录、工作证等均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建议先与公司谈,公司不愿意处理,就按照规定依法向劳动局和社保局投诉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3-23
这种情况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肯定会受理 。
济南的可以到你所在区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是哪个区就在百度上搜相应的区就可以。

希望能被采纳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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