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3-15
您好,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应当和劳动者签署新的合同,逾期未签订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第二月起的双方工资报酬。
劳动者离职的,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擅自离职,造成单位损失的,单位是可以主张索赔的。
第2个回答 2012-03-15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而三个月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多只能约定一个月,如果这3个月的试用期履行完毕,你可以根据第83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赔偿你两个月的试用期满工资标准的工资。
搜索一下“解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你对该条的规定就能理解透彻了。
第3个回答 2012-03-15
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过了试用期,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纵横法律网-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于伏海律师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