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的车,在福州亲戚家楼下被贴了违章停车罚单,在福州交通网上查到记录,但在三明的却没查到,这要怎样处理。罚钱还是小事,想知道会不会扣分,望了解此方面事项的童鞋给予解答一下,谢谢!
四种办法
一、本人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前往。这种处理方法是目前最常见的处理办法,其弊端是手续繁琐、过程复杂。
二、通过异地朋友代办,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可以直接把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递送给你的朋友,请朋友代办。
三、通过一些开展了异地违章代办的车友俱乐部或其他相关经营机构办理,这些代办机构一般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代办前要与车友俱乐部或经营机构签订相关协议,以免事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四、通过邮政代缴违章罚款的业务。开展邮政代缴异地交通违章罚款业务后,将使车主可以足不出户就能办理异地交通违章罚款的缴纳,为车主节省了时间和成本。
扩展资料
违章停车处理办法
现场违章停车处罚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你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现场违章停车处罚
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1]
参考资料违章停车百度百科
异地被罚违章停车处理方法:
1、到福州附近的处罚交警队领取处罚通知书进行处理。
2、本地通过POS机终端直接处理,缴纳罚款。
3、违章停车罚款不扣分。
拓展知识
关于违章停车违章处理
1、现场违章停车处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你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2、非现场违章停车处罚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3、违章处理方式:交通违章处理中心现场办理;邮政代办交通违章;12580手机支付办理;公安交警信息网办理;好易自助终端机办理;橙牛违章管家、车轮查违章等APP;车生活查违章,专业的汽车综合服务APP,直连交管局官方系统,查询覆盖全国400多个城市,数据实时准确,提供违章代缴,异地违章代办,现场罚单处理,违章高发和限行提醒,加油充值等服务,办理速度快,操作简单方便。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处理方法:
1、到福州附近的处罚交警队领取处罚通知书进行处理。
2、本地通过POS机终端直接处理,缴纳罚款。
3、违章停车罚款不扣分。
拓展知识:
违章停车是法律名词,是指车辆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的情况。没有在规定位置停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如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参考资料: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想再询问一下:交警不是当场给我说的,是我开车时在雨刮器上发现的,上面有说15日内去交清罚款,这样也是任何时候去交都行吗?
追答是的,我的车在外地也被贴过几次,我根本没管,就像你说的你在福州被罚,但是三明查不到,你的车在三明审,那三明查不出违章记录或不会不让你审呢?不会吧 所以小罚单根本不要放在心上,交警没跟你当面说,那么你的驾照号也不会知道,也不会扣分,这还怕什么,违章停车最多就是150吧 所以不用管它 什么时候有时间什么时候去交,说不定过了一年自动就没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异地被罚违章停车处理的方法:
1、携带相关的驾驶资料等,到违章地的处罚交警队领取处罚通知书,然后通过POS机终端直接处理,缴纳罚款;
2、可以直接把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递送违章地的亲戚朋友等可靠的人,请朋友代办;
3、有一些专门从事异地违章代办的相关的经营机构办理,可以通过签订协议委托此种机构办理等。
相关的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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