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写辞职报告走人有工资吗

在试用期内,做了18天,走的时候没写辞职报告,也没试用期合同,但是走的时候人事经理说下个月15号发工资,让我把卡号留给他,然后我给他发了短信,我想问下能拿到工资吗?因为是超市,像监控,还有打卡记录都能证明我在那里上过班,而且他们工作时间一天都超过了12小时,没有其他同事的联系方式,所以也不知道他们到底工资发了没有,打电话过去问,人事跟店长都说还没发,问什么时候发,人事说就这两天。怎么办

有工资。
1、劳动者擅自离岗,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二)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结清工资,或者在下一个发薪日支付;
3、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按比例扣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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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13
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辞职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如果你不写辞职报告,出现其它问题时,在法律上是很难保护你的,这也给部分企业有了空子钻了.到时工厂就不发工资给你,说你是自动离职的,那你有苦难说.
第2个回答  2020-01-23
没有工资,你应该提前一个月上交辞职报告,等公司安排好代替你工作岗位的人员后,方可离开。这样工资好开点。不给的话,必须要,找劳动保障局。
第3个回答  2016-05-17
既然打号招呼了并且认识经理答应给你发工资了一般是会发的,对于一个超市或公司来说18天工资不算什么的,没有必要赖着不给的 放心好了。
第4个回答  2016-05-17
您好,有工资的。再等等看,还没有就过去问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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