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班 然后他不好好工作 我和他发生了口角 然后生气推了他一下 他就用警用手电打我 造成了我脸上三处明显的伤口 缝了20多针 我反击时把他额头也打破了 请问我这属于正当防卫吗? 按照法律程序可以起诉他吗?
推了一下对方,对方动手属于因民事纠纷,通常由公安机关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可以进行起诉,通常在双方都受伤的情况下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可是警用手电 前方有尖锐部位 他突然打我 第一下 就造成了我脸部的巨大伤口 肉都翻起来了 而且还很深 还会造成终生的疤痕 对我今后的工作学习造成了影响 我才反击的 这还不属于正当防卫吗? 那么我该怎么办 照这种情况 我该如何处理 我可以起诉他吗?按照什么名义起诉
追答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我很负责的告诉你,这样不会算作正当防卫的。不能因为别人打击你影响了你后就反击,所谓正当防卫应当是在于他不法行为正在进行,这是正当防卫的必要条件,当他打完了你,也就是说不法侵害已经完成,在法庭上,是不会把你这种事后防卫作为正当防卫的,而回当做一种承认对方伤害的互殴行为。这点在刑法的相关司法解释中有明确的规定,事后防卫不能作为正当防卫。至于起诉,你可以以侵权来起诉,再起诉同时进行评残,看你的伤口能被评为什么等级,并以此要求赔偿精神损害。当然对方也极为有可能提出反诉,反诉你的侵权,这是十分有可能发生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可是警用手电 前方有尖锐部位 他突然打我 第一下 就造成了我脸部的巨大伤口 肉都翻起来了 而且还很深 还会造成终生的疤痕 对我今后的工作学习造成了影响 我才反击的 这还不属于正当防卫吗? 那么我该怎么办 照这种情况 我该如何处理 我可以起诉他吗?按照什么名义起诉
追答这个很难说,要看医院出的诊断书,还有法医证明。到底属于是什么伤害。你们先是发生口角,继而发生厮打。如果发生口角过程当中你语言不当,你这就叫寻衅滋事。这方面你最好找当地派出所,或者律师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