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怎么处理的阿?

如题所述

会计新准则下已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2个科目。本人认为:
一、计提的利息费用可以是: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二、其他费用的预提(或待摊)可通过应付帐款(或预付帐款)科目核算:
(一)例:支付明年全年的报刊杂志费24000元。
1、支付时:
借:预付帐款——报刊杂志费
24000
贷:银行存款
24000
2、第二年各月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
2000
贷:预付帐款——报刊杂志费
2000
(二)例:预提本月应负担的大修理费3000元。
1、每月预提时:
借:管理费用
3000
贷:应付帐款
3000
2、支付时:(假定一年大修理一次)
借:应付帐款
36000
贷:银行存款
36000
其他还有:全年的保险费、审计费等一年以内的费用这种处理比较合理,符合权责发生制要求;超过一年的,作“长期待摊费用
”。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19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预付,后期才逐渐形成的费用的项目,应直接计入相关费用类科目进行核算。属于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计入管理费用;属于企业生产车间为生产产品或者提供劳务而发生的计入制造费用;属于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计入销售费用。
预提费用就是属于当期的费用应计入当期,企业按期预提计入原制度规定的费用金额,主要包括预提租金、保险费、短期借款利息、固定资产修理费等。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资产负债表观的要求,当实际发生上述费用时,可一次生计入相关成本及损益,不再进行预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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