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是毕业时间未满二年的毕业生。未落实就业一般是三方就业协议空白、没有正式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这个是本平台理解,具体需用人单位界定。)目前官方文件《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是这么说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提到的概念是“2年离校未就业”。
国家最近提到“今年两年(2020年、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主要面向专项招聘应届生”,这里提到应届生包括2020年应届生和2021年应届生,也包括2020年未就业、2019年未就业和2018年未就业毕业生。当然。2021年招聘,2018年未就业毕业生就不算择业期毕业生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