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2-28
夫妻双方如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书至少应该包括如下内容:⑴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⑵子女抚养⑶财产处理;⑷债务处理。
孙旭权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张烜墚
资深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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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林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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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2-31
2014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
公告离婚
导读:本文找法网婚姻法编辑介绍2014年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没有失踪的情况下,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选择哪种离婚方式根据当事人的实情情况来定。若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被宣告失踪后,另一方要求离婚时,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发布公告解除他们的婚姻关系。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夫妻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自愿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一、协议离婚条件
协议离婚,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1、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
2、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协议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
4、申请登记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5、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全文阅读
二、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镇、民族乡的人民政府。
1、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
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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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09-10
您好,茫茫人海回答您的问题是缘分。离婚步骤如下: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现在已经不需要)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离婚原因,财产如何分割,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 即使没有财产,也要写离婚协议书,上面写明没有财产。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如果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希望您别忘了采纳一下,支持一下我的采纳率,非常感谢。
第4个回答 2021-10-30
自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如果协议离婚的已经不可以当天拿到离婚证了。新增法律规定,双方协议离婚的设置冷静期,这主要是因为夫妻之间生活中难免吵架,为避免夫妻双方生气而冲动离婚,事后又后悔的,需要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若夫妻事后感情和好但是未办理结婚登记的,这样夫妻关系又不再受法律保护。可以了解到,从2021年以后,双方自愿离婚并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要先到婚姻登记机关即民政局提交离婚申请,目前北京有部分帝都可以在网上提交预约申请,无须到现场。提交申请后,自民政局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开始起算三十日,这期间属于冷静期;如有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经冷静思考后已经后悔的即可以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不再办理离婚手续;若三十日的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均为撤回,即要求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手续的期间也是三十天,未申请发离婚证的,同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