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难免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原因,相信很多朋友们都有这样的经历,自己不想在这个公司待下去了,但是领导死活都不愿意批准离职,用各种理由搪塞我们,或许因为个人的能力太出众,领导不愿意,又或者是公司现在缺人手。但是自己这边是真的很想离职,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又不可能直接走人,担心公司不发上个月工资,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所以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下,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员工想辞职但是公司领导不批准应该怎么办
其实针对这种情况劳动法是有明确规定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这个就是法律上所说的辞职权,所以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劳动合同正式解除。
虽然用这种方式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真的有急事的时候还是尽量和公司协商解决。而且在辞职的时候还有两点需要特别注意一下:
一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相关介绍了,相信大家看完后就知道如果以后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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