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恋发展的阶段:
第一阶段:前依恋期(无差别的反应期,0-6周)。婴儿受认知能力的局限,还没有实现物、我的分化,对任何人都表现出相似的反应行为。婴儿会通过哭、笑等行为来唤起抚养者的感情,获得照料。哭是一种要求抚慰的信号,当父母给予反应时,婴儿会通过安静下来或笑的方式强化父母的这种行为,并给抚慰者带来情感上的满足。
第二阶段:依恋关系建立期(有差别的社交期,6周到6-8个月)。由于分辨能力、再认能力的发展,以及反复出现的与父母的情感联结,儿童对父母等抚养者表现出更多的积极情绪,如更多的微笑。但是由于认知能力的限制,婴儿仍不会在父母要离开时表现出反抗行为,即依恋关系尚不十分明显。
第三阶段:依恋关系明确期(积极寻求与专门抚养者地接近,6-8个月到18个月-2岁)。这一时期的标志性事件是分离反抗和怯生的出现。即当婴儿的依恋对象要离开时,他们会表现出明显的反抗、哭叫等行为。分离反抗的出现具有跨文化的普遍性。通常6个月左右的婴儿开始出现反抗分离的行为,强度持续增加,一直到15个月左右。
分离反抗的出现,意味着婴儿已经能够理解父母的消失是暂时的,即使看不见他们,他们也是存在的,但他不能容忍这样的分离。稍大一点的孩子还会出现有意识寻求获得父母情感支持的行为。当父母在身旁时,他们可以将父母作为安全基地进行游戏、对环境进行探索,出现了对抚养者持续稳定的情感。与此同时,大多数儿童对陌生人表现出明显的害怕。
第四阶段:双向关系形成期(2岁)。到2岁左右,随着语言与表达能力的快速发展,儿童能够更好地理解父母的目标,理解到影响父母离开和出现的因素。因此,分离反抗逐渐下降。
扩展资料
婴幼儿在成长过程中离不开抚养者,并会与抚养者形成亲密的关系。心理学家将婴儿寻求并企图保持与另一个人(通常是母亲)亲密的躯体联系的这种倾向。
依恋有三个特点:
1、寻求与依恋对象身体上的亲近。如婴儿倾向于在母亲身上或附近活动。
2、可以从依恋者那里获得慰藉、安全感和丰富的刺激。
3、依恋遭到破坏后,会造成依恋者情感上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