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与另一个人因为琐事产生冲突,我扇了对方三巴掌。对方要求去医院经检查没什么事,如何处理

过了几天后,对方非要我向他道歉,还要求赔偿他精神损失费,5000元。请问我需要陪吗,这种事情应该如何处理?找派出所有用吗?谢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种情况下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9-01
还要求赔偿他精神损失费,5000元。请问我需要陪吗
这个如果法院判决的话肯定不能支持
这种事情应该如何处理?
打人了就要道歉
对方与医院检查的费用要支付
找派出所有用吗?
找派出所也就是调解下,如果调解、不成,派出所会建议对方起诉
第2个回答  2011-09-01
你动手打了人,就已经违法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了,如果你不接受对方的要求,对方可以到派出所报警,然后警察会先进行调解,说白了就是在价格上讨价还价。如果调解不成就可以对你进行处罚。可以罚你几百块钱,或者拘留你几天。然后对方有可能拿着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书到法院起诉你,要求你进行经济赔偿。当然,后一种情形一般不会出现。追问

我也知道打人不对,但是,关键的问题是对方也有过错,故意找茬型的。我是气不过动手的。我已陪同他去医院检查,没什么事情。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向我主张精神损失费,还要5000,这完全不合理啊!对方也不报警,老骚扰我的生活,此时我可以不理会他吗?如果为了摆脱对方的胡搅蛮缠,我是否可以报警,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呢?谢谢!

第3个回答  2011-09-02
毕长明律师解答: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你们属于互相侵权,对于造成的损失,由双方根据责任大小,均等分担。
纵横法律网 毕长明律师追问

我也知道打人不对,但是,关键的问题是对方也有过错,故意找茬型的。我是气不过动手的。我已陪同他去医院检查,没什么事情。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向我主张精神损失费,还要5000,这完全不合理啊!对方也不报警,老骚扰我的生活,此时我可以不理会他吗?如果为了摆脱对方的胡搅蛮缠,我是否可以报警,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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