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是指承租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获取长期使用的固定资产。在操作过程中,当承租人采用这种租赁方式时,需在租赁开始日进行以下处理:
首先,将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比较,取两者中的较低者,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同时,最低租赁付款额则作为长期应付款的记账依据。两者之间的差额则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记录。
然而,如果租赁资产在企业总资产中的占比小于30%,承租企业可以简化处理,只需按照最低租赁付款额记入固定资产和长期应付款,无需计算折现值。在确定折现率时,如果知道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应采用该利率;如果不清楚,应使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若两者都未知,可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参考。
“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是指租赁开始日出租人记录的租赁资产账面价值,即扣除相关备抵项目后的资产余额。这里的“比例不大”指的是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总额不超过企业总资产的30%。
最后,"租赁内含利率"是指一个折现率,它使得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加上未担保余值的现值,等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Fixed assets acquired under finance lea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