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出了一篇论文给我们但是第一次,不知道怎么写,求高手!!材料是一个农妇在地里干活,突然身体不适,急忙用三轮车送到路边,其丈夫打了120.120急救中心派了三名工作人员过来,但是在来的路上遇到收费路口,而且他们都没有带钱,证件,收费人员误以为是想逃避缴费的人员,就不与通过,医院的工作人员想用手机抵押,但是收费人员说不能以物抵费,无奈之下,就叫王某送了十元钱过来,后来应为这样耽误了十分钟,耽误了病情,而导致死亡,经查,新的收费条例,将120排除在免收费范围,而120以为120不要收费的, 请根据道德和法律知识阐述你的观点!要求论点明确 论之有理,结构清晰不少于600字,跪求啊
上面的那位高手可不可以再指点一点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