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0年,期间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过合同,现在合同到期,我能要求与用工单位签无期限合同吗

如题所述

虽然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0年,但由于期间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导致用工主体不符,所以合同到期后,不能以连续工作十年为由,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追问

我的情况是2000年的时候进的一家日资公司,有签2次2年合同,最后一次期满后,公司让我们与劳务派遣公司签了合同,但还是在这家公司工作至今,明年这家日资公司要搬迁到外地,我们不去,可以要求赔偿吗?

追答

既然你现在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这家公司异地搬迁你们可以不去,但无法主张经济补偿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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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28
1、不能,单位要你签劳务合同本身很可能就是不想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
2、如果你与派遣公司连续签订了二次劳动合同,第三次签时可以要求与派遣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11-12-27
除非单位愿意,否则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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