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相撞,交警判我全责,我们已经在责任认定书签字

两车相撞,交警判我全责,我们已经在责任认定书签字,我赔偿对方1350元的修车费,但是把钱给他了,责任认定书上说其他费用自行处理,对方已经签字了,也就是在交警处已经结案,但下午他又找我要修车期间的打车费用,我没同意,我说你已经签字了,但我担心他不给我修车发票,这样我就无法理赔,请问我该怎么办?

  如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2-14
打车发票也是有限额的,不可能打了1万块,也赔的,这个你要找保险公司,有个打车也有补偿额度的,要是超的不多,你就吃点亏吧,不然没发票保险公司也不给赔啊
第2个回答  2011-12-12
应当对方修好车后把1350元的发票给你,然后你再给他钱。追问

不给钱,怎么开发票啊?

追答

伙计!你让他先把钱垫上呀!终究他修车着急,你把钱先给他,你就被动了。没办法。

第3个回答  2011-12-12
有收条就行,不给发票可以起诉他或者保险公司。追问

交警队给我赔偿凭证了,我有给他1350元的赔偿凭证。

追答

赔偿凭证也行,起诉保险公司即可。

追问

起诉我的保险公司?什么理由?是不给理赔吗?

追答

是的,只赔偿凭证保险公司肯定不理赔,所以要法院判其赔偿。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12-12
钱给早了,被动!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