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考评未通过,被告知辞退,我该怎么办,公司是否违法,我是否可以索要赔偿?

在浪潮集团工作了3个多月,我是8月31入职,试用期3个月,12月9号通知未通过试用期考评,要求尽快办理手续离职。公司这样是否违法,已经签了劳动合同,但是两份都在人事手里,现在还一个月就过年了,不好找工作,我是否能索要一定的赔偿?希望专家能帮我解惑,谢谢!
合同签订3年,转正日期11月30日,我的职位是技术岗,领导给安排的工作也能完成,当时人事找我谈话的时候说我团队意识不强,综合评分比较低,所以优胜劣汰,我被辞退。如果试用期不合格,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他这样让我尽快做离职手续,我没有一个缓冲找工作的日期,不能索要一定的赔偿吗?

第1个回答  2011-12-10
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需要从下面几个方面分析:
1、要看你和公司签订了几年的劳动合同,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从你提供的事实情况看,8月31日进公司,到12月9日,3个月的试用期已满。12月开始至现在应该视为正式的劳动合同期限。
3、单位现在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如果单位拒绝支付赔偿金,你应到当地劳动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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