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未写有提前通知这一项,而且我是提前了10天通知他的。合同上关于押金项”乙方租房时向甲方交纳押金1000元,退房时无损坏(房屋内设施),无拖欠等费用时,退还乙方。“
没有写提前通知的事项。我开始本来是准备让他少退半月房租的(200元),可是我还没说,他就说要扣我400元,后来又说300元不能再少了。我当时没同意,后来回家我仔细一看合同,好啊,我没点责任啊,本来想息事宁人的,但并不是说我好欺负,是冤大头啊,好吧,200不敢,那咋们就按合同办。但现在不知道找谁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追答这么少的钱不可能去维权.找中介,如果通过中介了的话.如果没有就还是拿着协议,问他,你协议上没要求提前通知,否则扣押金,所以我房屋完好你凭什么不退押金? 但话说回来,你站在他的立场想想,他是怕你走的急没找到下一个租房人,他损失钱,所以现在肯定要先想扣你钱.那你只有一口咬定,协议上没写,提前通知他已经够意思了.如果他不讲理,最后你就退一步海阔天空, 告诉他如果你到期那天他房子仍然的没租出去你就认可给他点钱吧.不然他心理不平衡还是不给你退钱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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