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金国人是现在中国的满族,金朝是中国历史上由女真族建立的封建王朝,共传十帝,享国一百二十年,1115年,完颜阿骨打统一女真各部,并驱逐契丹的统治,建立金朝。
1615年,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在新宾县二道河子畔的赫图阿拉城称汗建国,国号称为“大金”,史称后金。1635年皇太极改为满州族,1644年,满族建立的清朝入主中原,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二个少数民族统一的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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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是由东北地区的女真族所建立,以渔猎为生。唐朝时称为靺鞨,五代时有完颜部等部落,臣属于渤海国。辽朝攻灭渤海国后,收编南方的女真族,称为熟女真,北方则是生女真。
金亡后,女真成了蒙古汗国的被统治民族。忽必烈建立元朝后,女真人为元王朝管辖下的居民。在皇太极时期,还将后金所属汉人和蒙古人等也一同编入八旗制度,创建了汉军和蒙古八旗。他们同满洲一样,也被称作旗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金朝
宋朝时的金国人就是现在所说的满族人。
满族是中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其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6000-7000千年前的肃慎新开流文化。肃慎、挹娄、勿吉、靺鞨、女真、满洲,都是现代满族一脉相承的祖先。
唐朝的文献中将其称为“靺鞨”,宋朝、元朝及明时期的汉语文献中称其为女真。
辽代(北宋时期)女真人大体可分为三部分。居住在辽东地区的女真人,被称为熟女真或系辽籍女真;居住在松花江以北广大地区的女真人,被称为生女真,或不系辽籍女真;居住在两者之间的被称为回霸(一作回纥)女真。
金朝建立以后,与北宋联合灭辽,不久又南进,取代北宋王朝,形成与南宋并立的局面。
金朝占领中原地区以后,贞元元年(1153年)迁都于燕京,实行“南迁北徙”的政策,女真人最初迁徒到燕山一带.以后定居在华北地区,而汉人逐渐向北迁移。
定居在中原的女真人,在汉族和周围环境的影响下,逐渐与汉族融合。蒙古灭金以后,他们被列在“汉人”等级中,说明与汉族已无明显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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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1115年-1234年),正式国号是大金,是中国历史上由女真族建立的封建王朝,共传十帝,享国一百二十年。
女真原为辽朝臣属,天庆四年(1114年),金太祖完颜旻统一女真诸部后起兵反辽。于翌年在上京会宁府(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建都立国,国号大金,建元“收国”。 并于1125年灭辽朝,两年后再灭北宋。
金朝鼎盛时期统治疆域包括今天的中国大陆淮河北部、秦岭东北大部分地区和俄罗斯联邦的远东地区,疆域辽阔。
金国作为征服王朝,其部落制度的性质浓厚。初期采取贵族合议的勃极烈制度,后吸收辽朝与宋朝制度后,逐渐由二元政治走向单一汉法制度。军事上采行军民合一的猛安谋克制度,其铁骑兵与火器精锐,先后打败周边诸国 。
经济方面多继承自宋朝,陶瓷业与炼铁业兴盛,对外贸易的榷场还掌控西夏的经济命脉。金朝在文化方面也逐渐趋向汉化,杂剧与戏曲在金朝得到相当的发展,金代院本为后来元曲的杂剧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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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回答被网友采纳金朝是中国历史上由女真族建立的封建王朝,女真族即现在的满族。
1615年,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在新宾县二道河子畔的赫图阿拉城称汗建国,国号称为“大金”,史称后金,1635年皇太极改为满州族。
满族人口总数为1068.2万人,在中国55个少数民族中居第二位。满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字,东北地区的“白山黑水”是满族的故乡,清顺治元年,清军入关,逐步统一全国,从此开始了满族贵族对全国的统治,辛亥革命之后,清廷覆亡。
由于历史的原因,满族散居全国各地,以居住在辽宁省的为最多,其他散居在吉林、黑龙江、河北、内蒙古、新疆、甘肃、山东等省区和北京、天津、成都、西安、广州、银川等大、中城市。形成大分散之中有小聚居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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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地区的“白山黑水”是满族的故乡。满族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肃慎以及后来的挹娄、勿吉、靺鞨和女真。
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明朝皇帝朱棣派人到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招抚女真族。女真,原作“朱里真”,又作“朱里扯特”、“主儿彻惕”、“主儿扯惕”、“拙尔察歹”,满语称之为“珠申”、“诸申”。
明朝中后期中原人称女真为鞑靼、鞑虏、北虏等,其军队被称为虏兵,后金天聪九年(1635年)十月十三日,皇太极发布改族名女真为满洲的命令,从此,满洲的名称正式出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女真族
南宋时的金国人绝大部分是现在的汉族,极少数是现在的满族。理由如下:
1、金国的人民大部分是汉人,还有一些女真人、契丹人等,已经在中原地区形成民族大融合的趋势。
2、金国统治集团虽然是女真人,但是人数很少,而且在后期已经严重汉化,生活习俗、语言文字都与汉人无异。
3、元朝时,蒙古统治者,把原来金国统治区(黄河中下游流域、淮河流域、河北地区)的人民统称为汉人,也从官方层面确认了中原地区的民族大融合。
4、金国入灭北宋后,大部分女真人迁居中原。少数留在东北地区的女真人,几百年与其他民族融合,形成了满族,建立了清朝再次统治中原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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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的四等人划分
元朝政府虽没有组织过任何形式的民族成份辨别活动,但却将不同时间所征服的地域人群笼统划分为四个群体: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和南人 。
第一等蒙古人,为元朝的“国族”,蒙古统治者称之为“自家骨肉”。
第二等为色目人。多西域人,部分契丹人被划入色目人。
第三等汉人(又称汉儿),概指淮河以北原金朝境内的汉族和契丹﹑女真等族,以及较早为蒙古征服的云南人,及最晚为蒙古征服的四川汉族。高丽人也属于这一等。
第四等南人(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最后为元朝征服的原南宋境内(元江浙﹑江西﹑湖广三行省和河南行省南部)各族。汉人﹑南人绝大部分都是原宋朝的汉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元朝四等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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