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挂靠账务处理

我公司是运输企业,但所有的车辆都是挂靠在我们公司的,签定了挂靠协议,发票由我们公司开(费用有车主出),我们公司除了收管理费之外,还从他们的收入里获得一部份利润(和承运方结算也是我们公司负责),再向从他们的运费里扣除,给车主们钱的时候我们需要做怎样的账务处理,请高手指教一下谢谢!
发票是在税务局开的,名称是我们公司的名字,是不是要进入收入的。运费是直接打到我们公司的账户的,合同也是我们签的,所以发票上必须是我们公司的名字。

车辆不入固定资产帐,不计提折旧,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以及保险等以代扣的形式体现,
管理费为主营业务收入,车主上缴的核定的税额记其他应付款,交税时直接冲往来,不用计提,你们只需要计提公司管理费部分的税收
代开票时,按车辆核定税额,超过了就补税,没有超过就直接开票。
这是现在皮包运输公司通用的方式

参考资料: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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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31
购车、保险费等发票不是你公司的名称,汽车不能计入你公司的固定资产。因此,车辆过路、过桥费在你公司报销入账的话,这些费用不能税前扣除,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做纳税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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